李敢副教授:效率与公平之间的摇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逻辑的演变

发布时间: 2018-12-01

20181127日下午,“河海社会学论坛(第六十六期)”在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厚学楼401室成功举行。本次论坛荣幸地邀请到了浙江工商大学公管学院李敢副教授做题为“效率与公平之间的摇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逻辑的演变”的主题讲座。本次论坛由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毅杰教授主持,众多师生参加。

李敢副教授通过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的国家政策,将农地产权的核心问题­——人与地的关系作为研究出发点,沿着1978-2018年农地产权改革的历史轨迹,对各个阶段的理论维度和特质进行文献回顾和探讨,结合所提出的问题从“土地+土地上的人+土地上的产业”,即“三位一体”的分析框架,对40年农地产权变迁历程展开进一步理论对话,并对农地制度40年变迁的脉络、过程和效应,以及其未来可能的走向和挑战进行了深度阐释,对人地关系和城乡关系再造提出了新的思考。

首先,李敢副教授以结构图的形式简要介绍了讲座内容的主要框架,并就农地产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说明,主要锁定于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产权问题,此处的农地产权一般指所有权之外,基于用益物权之上的使用权。主要面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权能结构。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到如今“三农” 议题长期居于“中央一号文件”位置,李敢副教授归纳出了农地产权问题的核心是人和土地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主要是经由国家制定的农村土地制度予以体现,其政策设计往往立足于两大核心,一是土地用权的问题,二是农户对于土地使用的预期信念和土地资源合理配置问题。基于此,李敢副教授提出了本次讲座的核心问题:经由对农地产权40年变革史的刻绘(1978-2018),着力于农地使用制度安排逻辑演变及其机制机理的探讨,并从国家控制机制和市场调节机制何以平衡,乡村经济活动和乡村人口迁移之间变化,村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结构何以塑造,在此基础之上新的城乡关系何以重构等多方面进行探讨。

其次,李敢副教授将1978-2018年农地产权改革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1992年,历史转折,“家庭承包”焕新颜;1992-2005年,工商时代,“土地流转”应运生;2005-2013年,城乡统筹,“土地确权”继踵至;2013-今,“新常态”,跃跃欲试“新土改”,并对阶段进行了理论研究维度和特质的文献梳理与讨论。

“家庭承包”焕新颜这一时期的农地研究,整体上依然是围绕土地家庭承包制而展开,包括其变革之上农村改革的合理性或不足之处的辩论。张红宇认为,1978-1990年,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之所以能进入建国后最佳发展时期,尤其是基于土地家庭经营为核心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和运行。而陆学艺、何东霞、许庆等学者则就其不足之处进行了探讨。这一时间段,国内关于农地使用制度研究的文献并不是很丰富。

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开始进入大规模商业化时代,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需求的激增,随即成为发展题中应有之意,这一阶段即为“土地流转”应运而生。国内学界关于“土地流转”大致有支持和反对两种声音。支持的声音大都致力于论证土地流转对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发展的积极功用,认为土地流转是提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一个有效路径,是农地使用制度的自我丰富,也顺应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需要。

“土地确权”继踵至阶段,“土地确权”是家庭承包制实施以来,为适应乡村土地市场资源要素的流动和规范化。由国家对农地产权予以清晰化处置的实质性步骤,也是解决乡村现实发展中人地矛盾和冲突的重要措施。“土地确权”是为了解决乡村土地使用,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践中遇到的诸种问题,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积极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为2013年之后的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埋下了伏笔。只有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之后,才有可能切实推动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2013年,中央首提“经济新常态”。同年,“建设美丽新乡村”正式写入中央文件。与此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任务,农村土地制度多项改革试点在全国陆续启动,如农地“三权分置”,一时被喻为“新土改”。既有研究主要体现在法学和经济学领域,依然是围绕“三权分置”的内涵界定以及实施过程中利弊得失而展开。在现有政策和法律环境下,就“三权分置”之下的农地产权关系厘定而言,其关键在于其间承包权和经营权以及各自对应资产收益如何能够相对独立且均衡地得以实现。

再次,李敢副院长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提炼,指出40年农地产权变迁的本质或在于揭示,它是农村自我改革和存系的延续,在这其中,土地经营方式的提效增质是基础,“土地上的人”的出路和生活水平改善是关键,而“土地上的产业”的发展则是改革目标得以实现的介质或渠道。接着李敢副教授循着“土地+土地上的人+土地上的产业”三个板块,对40年农地产权变迁历程展开进一步的理论对话。

土地主要是经营模式的演化,远有家庭联产承包引发的“两权分离”,近有集体所有权不变前提下的“三权分置”,中间还有一个“土地确权”。李敢副教授还特别指出了“两权分离”与“三权分置”值得注意的三个方面。

土地上的人则体现在新的历史发展转折期,不同世代的农民及其群体差异性有不同的诉求,为了促进农地使用权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促进农地资源配给的公平利用,农地制度安排之外,相应配套制度设计的跟进也随之成为必要。公平,体现在与时俱进的需求改变。

土地上的产业,大致可以分作两类,狭义农产品层面和以一二三产融发展为标识的“新农业”。随着土地利用方式和乡村业态的变革,对“土地上的产业”相关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衡定评估,或需与时俱进有所更新。

李敢副教授在此总结到,以“土地+土地上的人+土地上的产业”这个“三位一体”分析框架来审视40年来农地使用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可以发现:无论是1978年的“破冰之旅”,还是2013年“扬帆再起航”,其安排的深层含义,莫过致力于舒缓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拉动农村产业经济业态的进一步转变。

最后,李敢副教授从人地关系和城乡关系再造的角度,对农地制度40年变迁的脉络、过程和效应,以及可能的走向和挑战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40年农地制度改革的脉络在于农地权利束的(自我)有效分解;过程在于农民的持续性再解放;最大的效应在于“城乡结合部式的社会结构”或为可能。与此同时,关于“农民如何进入城市”、“农民如何退出农村”、“农民进城了,农业怎么办”等更多的研究工作有待于调研发掘和提炼跟进。

在本次讲座结束后,与会师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并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李敢副教授为众师生带来的精彩讲座。



(《河海社会学》(学生版)编辑部 吴晓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