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8日,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市华东饭店召开,中央维稳办、江苏省维稳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以及全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的相关领导、各市维稳办专职副主任、稳评指导处处长、促进会全体会员单位约200多人参加了会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是全国第一家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由河海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等六家单位发起、申请并机经省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是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咨询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接受省维稳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章程》、《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财务办法》。河海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作为促进会的首家发起人,当选为副会长单位,施国庆教授当选副会长,张晓晨老师当选副秘书长。
2014年,中心与江苏省维稳办合作,编制完成了《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导则(试行)》(工程建设类),该《导则》是江苏省工程建设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规范文件。
2015年,中心与中央维稳办和江苏省维稳办合作,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污染型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与治理研究》。杨芳老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下东部沿海核电站的社会风险与社会稳定研究》,张晓晨老师承担了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环境污染型建设项目社会风险治理机制研究》。
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心专家根据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规范要求,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绝大多数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的社会评价工作,先后主持了亚行技术援助项目《中国社会评价行业能力建设》(2000-2002)、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城市建设项目社会评价能力建设》(2011-20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移民社会稳定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2008-2013),中心专家承担的《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社会评价导则》已经由住建部于2011年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第一本社会评价标准,编著的《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社会评价指南》已经2014年2月正式出版。从2000年起,先后组织了20多次不同类型的社会评价培训,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举行投资项目社会评价国际研讨会。
2008年-2015年,河海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团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先后在云南省承担了澜沧江流域里底、黄登、苗尾、乌弄龙、大华桥、小湾等水电站和金沙江流域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在贵州省承担了白市水电站、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在江苏省承担了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光大集团(南京)江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京市水阳江干流(高淳境内)防洪治理工程、高淳区石固河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太湖流域水资源监控与保护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等50多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果为国家、政府和企业采用,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发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河海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在社会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域的开拓、创新和持续发展,使河海大学的社会学、公共管理、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不断探索新的学术领域,培育和创新研究方向,培养了大批国家和社会亟需社会评价、社会风险管理人才,也使河海大学的学术、学科的国内外声誉不断提高。
(河海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