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 | 《环境社会学(2022年春季号/总第1辑)》

发布时间: 2022-07-23

内容简介

《环境社会学》是由河海大学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河海大学社会科学院与中国社会学会环境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学术集刊,致力于为环境社会学界搭建探索真知、交流共进的学术平台,推进中国环境社会学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建设,注重刊发立足中国经验、具有理论自觉的环境社会学研究成果。本书是第1辑,分为理论研究、水与社会、环境治理、环境关心与环境行为和学术访谈等栏目,内容涉及介绍环境社会学学科体系、产业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社会与环境的关系,探讨灌溉治理中的政社关系、生育意愿与环境的关系、社会资本对中国公众环境关心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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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学(2022年春季号/总第1辑)

ISBN:978-7-5228-0129-2

陈阿江 主编

2022年6月出版


目录/contents

理论研究

迈进中国环境社会学的新时代 洪大用

环境社会学体系之建构:社会问题的视角 陈阿江

农业:环境与社会 王晓毅

受害结构论与日本环境社会学:缘起、意义与发展 〔日〕滨本笃史


水与社会

灌溉治理中的政社关系与制度拼图

——基于青铜峡灌区30个行政村的比较分析 王雨

水权视角下的“政策性湖泊”初探

——以河西走廊哈拉诺尔与北海子为例 王瑞雪 张景平


环境治理

社会学视野下中国自然资源治理模式的演进及展望 卢春天 马怡晨

农村环境治理主体重构的实践及逻辑——一项案例研究 陈涛 郭雪萍

海洋环境治理绩效评估:基于效能与效率的双维审视 王刚 毛杨


环境关心与环境行为

生育意愿的环境之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与期望生育子女数量的关系 王琰 张楚楚

“绿纽带”的力量:中国公众的社会资本与环境关心 范叶超 刘俊言


学术访谈

环境社会学与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研究

——包智明教授访谈录 包智明 颜其松 程鹏立


书讯

会讯

《环境社会学》征稿启事

Table of Contents & Abstracts



内容摘要


环境社会学体系之建构:社会问题的视角


自从1978年卡顿和邓拉普提出环境社会学这一分支学科的倡议之后,环境社会学逐渐被人接受。特别是在日本,环境社会学已经成为会员最多的分支社会学之显学。中国也接受了美国、日本关于环境社会学的称谓,并在最近的十余年里有了快速的发展。其实,我个人认为“环境社会学”这个称谓是有点问题的,因为“环境”一词本身就暗含着“我”与“非我”二元对立的内在逻辑问题。“环境”之所指是不完整的,与之对应的还有没有明说的指向点——“我”、“我们”或“系统”。这个指向点与环境一起才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把“我”与环境或者社会与环境简单地二元分立,是西方文化的传统,却与当初把环境变量融合进社会的倡导相矛盾。然而,环境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已被大家接受,习惯成自然,我在这里也遵循已经习惯的称谓。

卡顿和邓拉普在定义环境社会学时,是从批判和反思经典的社会学开始的。他们认为经典社会学家忽视了环境这个变量,这样的研究是不完整的。因此,卡顿和邓拉普要把环境的变量纳入社会学中,建立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即环境社会学。沿着这一思路,他们认为环境社会学是研究环境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一门分支学科。这一思路被广泛接受。例如,被日本环境社会学界尊称为“环境社会学之母”的饭岛伸子,也沿袭了这一传统,她说:“环境社会学正是以研究这种非社会文化环境与人类群体的相互作用为宗旨的。”

然而,如果我们再仔细地揣摩一下,这一说法实际上存在内在的逻辑矛盾。其一,试想,如果认为社会学是研究社会的这一学科,而它的分支学科不再研究社会而是研究“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就意味着有一只脚离开了社会学的核心领地。其二,如果我们真要研究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则进入哲学领域,除非我们可以把“环境与社会”操作化为具体的变量,但倡导者显然没有这样做。其三,无论是卡顿和邓拉普的新生态范式,还是饭岛伸子的研究,他们最终还是回到了社会这个主阵地上,也就是说,研究重心并非环境与社会的关系。

那么,在环境社会学里,环境与社会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或者说,我们怎么去理解环境社会学中的环境变量呢?我认为,在环境社会学研究中,环境——比如,我们可以具体落实到环境污染这样一个议题——只是一个窗口,是我们看问题的一个通道,社会学研究者最终关注的还是借由窗口而呈现的社会议题。换言之,社会学研究者眼中的环境,是环境的社会议题——依然还是在研究社会。比如,邓拉普的新生态范式主要是测试人的意识或行动,而饭岛伸子最为后学重视的理论是“受害结构论”,重心是研究社会层级内的社会关系以及由环境污染而导入的社会研究。如果饭岛伸子研究水污染的自然环境、化学环境的话,她就走到自然科学领域去了。可能稍微特殊一些的是,环境社会学需要较多地了解作为背景的环境科学、技术知识。就中国目前的教育体系而言,由于是严格的分科教育,年轻的社会学专业人员从一开始就被分在了文科类内,所以对环境议题中的科学、技术问题可能会比较陌生。尽管环境议题的科学、技术机理需要研究者作为基本常识加以了解和应用,但环境社会学重心不在环境议题的科学、技术领域,而是在社会领域。总之,环境社会学中的“环境”与“社会”不是环境社会学研究中两个平行的变量,核心的研究变量还是“社会”,“环境”只是作为理解和分析“社会”这个核心变量的背景来进入环境社会学的。由此可知,称环境社会学是研究环境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这一经典说法实际上是难以成立的。

崔凤、唐国建提出环境行为是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认为“环境社会学就是关于人们环境行为的社会意义及其社会学阐释”。为此,他们还试图与已有的环境社会学是研究环境与社会的以及环境问题的观点进行对话。从韦伯等人认为社会学是研究社会行动的这一经典定义来看,环境社会学是研究环境行为(或环境行动)的这一定义无疑是恰当的。但如何具体去操作化这一定义,将环境社会学已有研究成果纳入这一体系中,这是有困难的。此外,崔凤、唐国建所编的《环境社会学》教科书体系本身并没有严格地按照这个逻辑展开,或许也说明了“环境行为”概念框架对环境社会学知识体系包容的困难度。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环境社会学是研究环境问题的。洪大用认为:“环境社会学是研究环境问题的社会学,它是在承认环境与社会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前提下,着重探讨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原因及其社会影响。”虽然在社会学学科的发展历史上,也有人认为社会学就是研究社会问题的,但总体而言,把社会问题视为社会学的研究问题,显得不够包容。同样,如果把环境问题作为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让人感觉失之偏颇。然而,从环境社会学教科书体系来看,以环境问题加以统辖,虽然无法包容所有的研究内容,但是重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可以有逻辑地展开。

无疑,所谓的学科体系是建构的结果。尽管如此,学科体系的建构仍然有其价值,特别是在以教科书的形式传授知识时,一个相对完善、清晰的体系有助于读者有效地、系统地掌握该知识体系。

我尝试以社会问题为视角建构环境社会学的逻辑体系,呈现主要知识内容,有如下考虑。

首先,从环境议题的现实进展来看,环境社会问题的发生、认知以及解决的历程与环境社会学学科发展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环境社会学的起源、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被归结为环境问题的爆发性增加。纵观环境史,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历来存在,但真正让它们成为社会问题的,即已经引发社会关系失调、影响社会成员正常生活、妨碍社会协调发展、引起社会大众普遍关注而需要采取社会的力量加以解决的问题,应该是二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的一系列环境问题的爆发性增加所型构的。换言之,环境社会学诞生于环境演变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际。

其次,从学科内容来看,环境社会问题是环境社会学领域内最重要的议题。环境社会学的主要知识板块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以环境问题为主线加以联结,即环境问题的社会影响、环境问题的社会成因以及环境问题的社会应对或社会治理。目前大部分的环境社会学理论或研究对象可以归入上述的三个板块里。环境问题的社会影响、社会成因及社会治理三大板块既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又相对独立地呈现环境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历史阶段。

社会问题视角的环境社会学体系建构虽然不能完全覆盖该领域,但是它最有可能体现环境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历史,体现环境社会学的基本特色,也是与环境社会学进展的基本逻辑最贴近的。本文在简要说明环境问题的特征之后,以环境问题的社会影响、环境问题的社会成因及环境问题的社会应对为基本框架加以叙述,最后就环境问题的真实性与建构性进行简要的讨论。


节选自《环境社会学体系之建构:社会问题的视角》

作者:陈阿江

河海大学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

内容有删减

转载自:社会学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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